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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引航站引航员岗位职责考核标准
 

站务公开  加入时间:2013/9/27 14:43:20  信息来源:办公室  点击:5419

 
舟山引航站引航员岗位职责考核标准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引航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发引航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其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并为其奖惩、聘升等提供依据,现结合工作实际,对引航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有以下六项,具体如下:
 
一、        工作(学习)责任心和积极性
考核标准:
引航员应认真及时地执行站里调派的引航任务,并优质高效的完成;应积极配合值班调度的工作,要有全局意识;无明确正当理由,引航员不得擅自取消或改变引航计划;学习态度端正,及时优质地完成单位交给的各项学习培训任务;能吃苦,肯奉献。
扣分项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引航调度指挥或引航科指派的驻外引航任务;(-10)
2、未经值班调度同意擅自改变引航计划及用艇用车计划的;(-10)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值班调度统一调派引航艇、车的;(-5)
4、由于引航员自身(主观)原因造成迟到5分钟以上的(-2)造成漏船漏车的(-5)如影响港口生产的;(-10)
5、引航中遇到可能导致港口作业计划改变的情况,未及时向值班调度报告的;(-3)
6、对引航值班调度的电话通知无正当理由半小时以内未回复电话的;(-5)
7、学习态度不端正,未及时完成单位制定的学习计划或交给的其它学习、培训任务的。(-5)
加分项
1、在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或在引航员短缺、生产任务繁忙等特殊时期依然保持高出勤率的。(+5~10)
二、团结协作性
考核标准:
引航员在工作中应与值班调度、其他引航员、引航艇船员、驾驶员及拖轮船员等互相尊重,和谐相处,避免冲突;认真参加站、党组织、科、小组组织的理论学习、技术培训、政治教育等集体活动;认真做好卫生值周及各项登记工作;协助配合责任引航员的安全引航工作;同事之间、师徒之间应互相尊重;积极参加各类文体竟赛活动。
扣分项
1、工作中与其他引航员(包括其他港口引航员)、引航艇及拖轮船员、值班调度、驾驶员等发生冲突的。(-3-5)
2、不参加站、党组织、科、小组组织的技术培训、理论学习、政治教育等集体活动,事先未请假,又没有充足理由的;(-5)  开会或参加集体活动迟到5分钟以上,无特殊原因的;(-3)未按时完成或上交小组技术交流文章的(-5);不能很好的完成科或小组指定的卫生值周任务或值周期间卫生状况较差的(-3);
3、每月三次以上未规范填写引航签证单或登记出错的;(-3)
4、助理或副班引航员未能积极、主动协助好责任引航员的工作,如瞭望、联系相关船舶等,被责任引航员投诉的。(-5)
5、实习引航员在引领过程中,不听从主班引航员劝告和提醒,擅作主张的。(-5)
加分项
1、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为集体争光:
在市级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个人前3名的(+5、7、9),获得团体前三名的;(+3、5、7);
在协会或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个人前3名的(+6、8、10),获得团体前三名的;(+4、6、8)
三、专业技术能力和引航质量
考核标准:
引航员在理论上应不断创新,在技术上追求精益求精,不断突破,能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引航任务。并能勇于承担各类难、险、特的引航任务。
扣分项
1、被船长或其它外单位人员投诉或举报,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并查证属实的;(-10)
2、引航员参加晋级理论考试,未获通过的。(-10)
3、月度安全考核不合格的(-50)被海事扣证或暂停引航员资格的以助理引航员身份参与考核。
加分项
1、参加引航课题组,有一定贡献的;(+3~5)
2、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文章或技术论文的;(+5)如获奖的(+10)
3、引航过程中成功排除主机故障等险情、避免重大损失的;(+5~10)
4、承担抢险、救灾和其它特殊引航作业,有贡献的。(+5~10)
四、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
考核标准:
引航员应按规定携带及使用引航设备,登离轮应穿着救生衣;遵守相关通航法规及海事机构的各项规定;服从海事机构的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扣分项
1、违反相关通航法规或不服从海事部门管理,被海事机构处理的(-3)扣证的(-5)
2、不按规定穿着救生衣的;(-3)
3、未按规定携带、使用、保管引航设备的;(-3-5)
加分项
1、提供书面典型案例(本人事故案例除外),对其它引航员安全引航有较大警示或启发作用的。(+5~10)
 
五、文明服务
考核标准:
引航员在工作中应按规定统一着装,文明引航;树立“水上国门第一人”的良好形象,避免与相关人员发生言语或肢体冲突。
扣分项
1、违反站统一着装规定的(-5)
2、在高频上与船方、码头调度、代理、拖轮等争吵,或有其它不冷静语言,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5-10)
在工作现场或高频通话中言语不文明、带粗话、脏字的;(-2)
3、引航期间有不文明行为,影响引航员形象的;(-3)
4、与船员、码头工人、门卫等相关人员吵架的;(-3)
加分项
1、做好人好事受到站领导或外界表扬的。(+3~5)
 
六、思想品德、廉洁自律及组织纪律性
考核标准:
引航员应遵守各项引航法规及劳动纪律、组织纪律,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维护引航职业的崇高荣誉;按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不索要相关服务对象的礼品,不收受相关服务对象的现金酬谢。
扣分项
1、故意伪造积分表或出勤登记表的(-100)积分表出错的(-2-5)审核人员未能检查出积分表错误的(-2-5)
2、无事实行为,以虚报冒领等手段获取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的(-100);伪造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签字的(-100)
3、未经单位同意,以个人名义承接引航业务的(-100)
4、向船方、厂方或其他服务对象索要礼品的;(-50)收受服务对象的现金的(-80)
5、不按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的(-10)超出相应的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每天扣(-4):年休假可抵扣日常请假(病事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
加分项
1、获得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的(5-10);
2、获得省部或协会级以上个人荣誉的(10-30)
 
七、月度考核细则:
    1、月度考核工作应坚持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程序事先公开,以引航员的工作实绩和行为事实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以上考核标准由站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站考核领导小组每月考核一次并公布。
3、如发生本标准未列事项的,考核领导小组可以根据事项的轻重,在征得站领导的同意后酌情实施加、减分。
4、各级别引航员每月考核奖金金额事先确定并予以公布;岗位考核奖系数与安全考核奖系数相同,分值为每分160元。
5、每月考评分以100分为基准进行扣分或加分;各扣分项目在一个月内多次出现应累加扣分;各加分项和扣分项分数可互相抵扣。月度所得考评分值即为应发奖金的百分比值,如考评分为85分则实发奖金为应发奖金的85﹪,如考评分为105分则实发奖金为应发奖金的105﹪,以此类推。低于60分的为月考核不合格,但仍可享受奖金,如考评分为55分则实发奖金为应发奖金的55﹪,以此类推。
6、月度考核等级标准如下:
61~70分为合格;
71~80分为良好;
81~90分为优良;
91~100分以上为优秀;
年终考核以月度考核结果为基础,综合引航员全年表现得出。
八:年度考核细则:
1、年累计有3次及以上无故不参加站、党组织、科、小组组织的技术培训、理论学习、政治教育等集体活动,事先未请假的,年度考核不合格。
2、年累计被服务对象投诉2次及以上、事实依据确凿、确有过错的,年度考核不合格。
3、连续2个月考核不合格或年累计3个月及以上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合格。
4、违反第六项1(1)、2、3、4款的,年度考核不合格。
5、年终考核合格者发放全额年终考核奖,不合格者发放年终考核奖的一半。
6、直接取消年终考核奖的项目:
(1):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的;
(2):年终安全考核不合格的;
 
 
 
 
 
舟山引航站
2011年1月
 

 
上一条:舟山引航站引航员引领船舶种类、范围及尺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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